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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 | Newb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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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发表于 2007-3-12 10:35 只看该作者
各地宾馆/酒店积极申报“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示范单位”
宾馆/酒店业是旅游业的支柱行业,直接反映了城市投资、旅游环境和文明程度,是一个城市的窗口行业,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点行业;,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决定:开展创建“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示范单位”的宣传推介活动,在(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重点推介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一家宾馆/酒店,作为“全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示范单位”,努力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批名副其实的先进标杆和榜样,从而为企业品牌竞争力的培育与提升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全面带动和提高消费维权水平。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活动办公室负责人:贺主任 联系电话:010-81910324 62992511;详情查阅:www.11315.net 信箱:hyc102@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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