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利益保障与和谐发展--论当今中国旅游业发展
关键词:中国旅游业 导游 旅行社 导游罢工 和谐发展 零团费 负团费 恶性竞争 旅游市场 利益保障 不腐败 利益被剥削 发展失衡 恶性循环 争而必乱 和则太平 最低补助线 为国家做贡献 社会福利体系 和谐的关键因素 经济是上层建筑之保证 文化素质 二千年封建社会 佛道儒 团费 中华文化 旅游定点商店 文化宣传大使 传统建筑之风水布局 国学常识 游客素质 礼法并用 标兵模范 尊重他人 旅游产品 道德治国 海盗文明 利益分配 社会公德意识
利益保障与和谐发展
--论当今中国旅游业发展
近年来中国旅游业发生了许多事,游客对导游、对旅行社、对购物店之反感、投诉,一些地方的导游罢工抗议,个别导游的起义,导游素质越来越差,司机素质也越来越差,等等。这些其实都是旅游业没得到和谐发展,恶性竞争而带来之恶果。
零团费,负团费都是恶性竞争的表现。旅游市场的低价战开始,使得各旅行社为其竞争而想尽一切法宝降低成本,如:多到一些不要门票的景点,多进购物店收取人头费,对导游出团不发其补助,还要导游交人头费,对司机不给足车费(或不给其车费)。最后导游司机们为了生存也不得不像饿狼一样想尽一切手段榨取游客的钱,显然在暗示导游:“你们不腐败就不能生存”。这永远是个恶性循环,就这样旅游业的天下从此多事了,人心也变黑了,名声也臭了。
所以近年来旅游业发生的种种问题和事件莫不与此有关,平心而论我们不能老怪导游黑心,也不能怪旅行社没良心,更不能说一切都是购物店的错。他们也是受害者,因为恶性竞争的结果就是没有胜利者更没有得益者。这不单是游客受害,连整个旅游业也深受其害。
不识病像,何施刀药?我们必需先看清问题之根本,目前中国旅游业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其根本在于利益被剥削,而导致于发展失衡、恶性循环,对导游们不发其出团补助还要交纳人头费和司机们领不足车费,是问题的重中之重。不管是历史上还是当今世界一切的争吵争斗争执争权争端争议,以至于战争,一切的争都离不开一个前因就是利益,某人或某集团得不到自身的利益(或自身利益被剥削)就会影响更大的整体,最后导致大整体的不和谐。不和谐的发展就是恶性循环的前因。若此问题得不到根本之解决,必将自食其恶果也。总之,争而必乱,反之,和则太平。
本人认为此问题严重性之大,后患之无穷,已不可用呼吁、提倡净化旅游市场等口号的方法来解决问题,应当以强硬地置定旅游行业法规,并严格执行。马上出台明令禁止导游交人头费的行业法规,并硬性规定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出团最低补助线(全陪,地陪,领队,长线团,短线团同一最低补助线,一视同仁)和旅游租车车价最低保障线(注:必需全国各地一起同时实行)。建议导游出团每日补助不可低于300元(这个最低补助线其实并不高,对于长期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全部的生活来源源于导游工作的人)来说到了谈季每月出团总天数可能也就6天以内或短则3天左右,且大部份旅行社是不养导游的,也就是说导游没基本工资(底薪),什么劳保社保都没有,月收入完全靠出团打拼,虽然旺季出团总天数有些能长达20多天,但一年有多少个旺季呢?)对于社会来说多一个富人好,还是多一个穷人好呢?美国社会是棱形的,中产阶级的人最多,所以他们能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而目前中国社会则是金字塔形的,没钱的最多,所以难以建立良好的社会福利体系。发展旅游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让已富的人带动未富的人。我个人建议旅行社支付给导游的出团补助应通过各地的导游服务公司,而导游服务公司收到旅行社支付于导游的出团补助(薪金)后从中收取中介费,并为其上税(为国家做贡献)再转发到导游的个人账户上。300元最低保障线是给初级导游的,中级高级应相应提高,这样才能有效地鼓励导游们不断的进修。另外,也应该取消导游每年固定交给导游服务公司的管理费,因为导游队伍中兼职导游占多数,他们多是放假时或黄金周有空时帮忙带团,而不少导游也就一年也不出那么三五个团,而又要他们固定的交纳几百元的管理费,实在不公。导游服务公司应采用抽取中介费的方式来维持日常工作。
此方法能从根本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也能导绝一切黑导,旅游管理部门的检查员也不用起早贪黑地去查黑导了。当然,不能说保障了劳动者的利益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保障了各方利益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前提及基础,若没此基础,什么提高导游素质什么净化旅游业的构想都是幻想。或许有人会担心此举必会造成团费之上涨,严重影响旅游业。其实根本不必如此担忧,成本增加必导致团费上涨,这是一定的,但涨幅之程度是能接受的(若以一个五天游20人的团队为例,团中两个导游全陪+地陪,两人5天共收入是300*2*5=3000元,20位团友分摊,每人只是多付150元。此涨幅对于有能力出游的人来说不算什么压力,对比黄金周或机票的涨幅,更是小巫见大巫),我们眼光一定要放远一点,想问题应从大局出发,和谐健康的发展前途是一片光明的,失衡的发展则如末日之来临。导游尤如团队中之灵魂人物,若导游老是想着赚游客的钱,会使游客反感,从而也影响游客的心情,各种形形色色的问题也就由此产生。决定发展是否能和谐的关键在于人与制度,其基石在于利益之分配及保障,经济是上层建筑之保证。旅游业应当在稳定和谐之格局上发展,才是正道。
此外,目前中国导游的文化素质之差已相当严重,实在让人担忧,其完全可以说是一名商品的推销员而非导游,从上团的自我介绍之后,所讲的一切几乎离不开加点与购物的推销。因为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就无法保障自己的生活了(还可能会亏钱带团)。唉,这就叫做环境能改变人性啊。如果一个导游的月收入有50%以上是佣金的话,那么导游的本质就会慢慢地向一名出色地商品推销员之角色转变。在商业旅游中,导游要有商品推销能力,但其本质应该是文化宣传大使。要培养出有足够业务经验,又有一定文化底蕴的导游员,必需要有一支稳定的导游队伍为前提,以稳定地收入为后盾(非佣金)和更重要的是自身能不断进修。作为中国的导游必需要对本国文化有一定深度的认知,我曾听过某些导游在介绍故宫时开口就说这是一座劳民伤财的建筑。对于传统建筑之风水布局知之甚少,开口就说古人落后、迷信所以喜欢这样建。讲到中国历史总离不开“二千年封建社会”一词。其实这都是对中华文化的严重无知,中国自秦以下,为中央集权之大一统之局,其下郡、县递辖,更无世袭之封君,此不足以言封建。欧洲自罗马帝国倒台后一直分裂至今,而我国则在秦一统天下至今,二千年来虽不断换代,仍保持大一统之局。我们能有这么长久的大一统,这么长久的太平世,并曾领先于西方二千多年,这都是我们文化的功劳。正因为我们的文化是天下主义,而非民族主义。我们的学术思想能独立于政治之外指导政治思想,而非政权下的奴才。我们的宗教始终保持超世间之本色,而非西夷之宗教包揽政治、经济等种种俗世权利于一身。还有我们的史记,中国的历史记载是世界上唯一最完备的,其中像二十五史(二十四史加上清史稿)这样的正史只有中国才有。日本为其脱罪而美化侵华历史。我们呢?为了什么而摸黑自己的祖先自己的历史呢?所以我们必需正确认识中西文化及历史之特点与区别,不能盲目地崇洋。游客可对中华文化及历史不了解,而导游则不可。本人建议应该在导游证考试内容中加入中国历史及国学常识,尤其是佛道儒。另外,中华文化是感悟而得,绝非死记硬背所能掌握,我们应该重新检讨现有之硬背式的导游考核模式。
在购物店方面,旅游法规应明文规定,旅行社与游客报名时所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必需注明此行程共进店数。白纸黑字,清清楚楚,童叟无欺。另外还要不断完善全国旅游定点商店的管理,旅游定点商店应建立自己的品牌和自己独有的旅游产品,如:宝树堂、石寨子。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旅游定点商店商品的质量监管,保证其销售产品无假货无次货。重新建立起游客对旅游定点商店质量的信心。目前云南的旅游商店则在无假货无次货方面做得相当不错(当然还有其它省份也做得不错),能让游客放心购物。
至于游客素质方面,本人认为应礼法并用。有些游客只是缺乏社会公德意识及日常礼貌常识,这类型的人是讲理的,对其教育则可,导游在此应起到标兵模范的角色,身体力行教育游客。而对于那些根本不懂得尊重他人,毫不讲理者,若在外做出了有损国体之事应以制定相关法例来对此约束。总的来说我个人认为重点还是应该放在教育,礼治能直教人心,而法治只能约束其行为。当然对于当前中国的情况来说,法治建设是非常重要的,之所谓道失而崇德,德失而明礼,礼废则用法。西方文明是海盗文明,之间为其平衡,注重契约,所以促进了法律意识。而中国自古就是道德治国。西方人以前的公德意识比我们差多了,明清两代的禁海也与此有关。西方的社会公德意识是近代产生的,而我国的社会公德意识自古就有,如《礼记·礼运》大同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但是现在西方在社会公德意识上可能胜过我们,惭愧啊。
旅行社在旅游业中担当中介之角色,其尤如一家组装电脑的公司,把各样的硬件(交通、酒店、餐饮、景点等)组合在一起,并加上喜欢作系统(导游)成为一个完整的产品买给游客。此产品若能稳定运行,必是其内部各方各守其职,各得其利,互相合作之结果。如果每个旅游产品都能明确地注明总进店数,加上导游司机之利益能得以合法的保障,那么零团费、负团费之恶毒则难以在旅游业中大行其道了。以上都是我个人对旅游业和谐发展的一些看法及建议,希望我们的旅游业能有一个健康的未来。
游必有方
共和五十七年秋於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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